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9 月 15 日,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年9月 29日披露了《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10 月10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 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2026年10 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5月20 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告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0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年6月10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 mathrm P _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4.81-0.20=14.61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81 元/份调整为 14.61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的事由、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 14.81 元/份调整为 14.61 元/份),公司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已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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