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王世忠先生、赵龙节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总金额不超过40 亿元,年化利率为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BP,LPR在每个付息期初进行调整,在永续债权存续期间内不进行利率跳升。具体期限及用途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为提高本次永续债权融资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永续债权融资的研究与组织工作,修订、签署与永续债权融资有关的协议和法律文件以及行使永续债产品结构中公司享有的投资本金续期选择权、递延付息权等各项权利。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26-065 号)。
(二)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永续债权融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066 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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