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百利锂电为被告一;公司为被告二。
判决结果:百利锂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 日内向成都久莹支付款项13,336,500 元并支付付款违约金;驳回成都久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公司影响:百利锂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项目确认成本,本次判决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前期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成都久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久莹”)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402 民初4026 号】,判决如下:
1、百利锂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30 日内向成都久莹支付款项13,336,500 元并支付自 2026 年 5月 8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依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驳回成都久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819 元,保全费5,000 元,合计106,819 元,由百利锂电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百利锂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项目确认成本,本次判决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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