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腾北路 9号院7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葛世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董事尉建锋、陈志忠、李涛、杨健、方妍妍、黄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1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151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授予价格为 10.73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葛世立、马静、黄强、张晓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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