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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能源: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于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与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公司为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目”一期工程提供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涵盖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流程管理。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期竣工验收,交易定价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模式,酬金按成本的 10%计取,增值税率6%,按月核算,次月支付。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文龙先生、宋军先生、赵娟娟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胜开

注册资本:476677.10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改则县鲁仁路 40 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改则县改则镇阿里地区改则县鲁仁路 40 号

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9,005.2028,970.37069.43
2026年6月30日/2026年上半年度29,049.1529,026.29055.92

注: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历史沿革: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1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476677.108 万元,隶属于央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级法人单位。该公司设置 4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装备能源部(技术部、数字化管理部)、工程管理及运行部(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等。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股权结构:中铜西藏矿业有限公司持股 56.1%,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3.9%,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6.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7.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铜(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西藏金龙铜矿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供电项目(以下简称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事宜,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概述

公司作为供电项目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实施单位,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成立项目部,全面负责供电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管理;负责供电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结算管理、档案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设备生产供货监督管理、工程监理管理、综合协调和沟通工作、工程建设团队的内部管理、竣工验收和投产准备、开展供电项目相关的科技项目及其他有关供电项目管理的事项。

(二)成交金额、支付方式

本协议采用成本加酬金加税金形式结算。合同金额由成本费、酬金和税金组成。

(1)成本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派驻至甲方的乙方人工成本:员工薪酬、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费及各类补贴等;外聘技术人员、评审专家劳务费等。

②乙方项目部的经营成本(不含增值税):办公租赁费、住宿租赁费、食堂开办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工会经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验收费用、办公费(非甲方已承担的办公

费)、业务外包费用等。

(2)酬金:按照成本费用的 10%计算。

(3)税金:6%增值税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费用付款按照“按月核算、次月支付”的原则,按实际发生成本加酬金加增值税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限

1.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

2.合同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执行,至供电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完成止。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充分发挥公司新能源专业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681 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可充分公司发挥新能源专业技术优势、拓展外部技术服务市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供电项目工程建设期技术服务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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