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2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61 名激励对象因构成《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辞职、公司辞退、公司裁员、退休而离职”情况,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777,71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9,648,236 股变更为347,870,521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49,648,236 元变更为人民币 347,870,52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10 月 22 日起 45 天内(9:00-12:0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 216 号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迟明明
4、联系电话:0532-58659169
5、邮箱:hailir@hailir.cn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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