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向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3,5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佳云万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云万合”)与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深圳佳云万合为公司在该行申请的不超过3,5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佳云万合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额度:3,5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下称: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公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前述各项债权在本合同中合称为被担保债权。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被担保债权的比例为100%。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0.47%;已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800 万元,占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2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