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潘建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建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潘建华 | 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2026年10月21日 | 2027年5月7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潘建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建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尽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及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潘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建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建华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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