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89 元(含税),截止 2026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8,925,679,370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3,860,236,102.29 元(在实施红利派发时,因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四舍五入因素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占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 57%。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 票,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2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