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 元(含税)。
●本次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937,641.84 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的利润为 560,832,212.01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260,352,440.66 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结合公司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拟定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 年9月30 日,公司总股本为13,52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60,0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情况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 年中期分红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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