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产品:招商银行定期存款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金额: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 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6 亿元(含8.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25 日披露的临 2026-16 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购买了5,000万元定期存款,现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取得收益125,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产品名称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赎回日 | 年化收益率(%) | 赎回金额(万元) | 本次收益(元) |
| 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城东支行 | 5,000 | 2026年7月21日 | 2026年10月21日 | 1.00 | 5,000 | 125,000 |
本次赎回的现金管理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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