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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终止的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相应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公司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 万股股票。

2026 年 1月 14 日,公司股东吕泽伟、孙剑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签署《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融晟鑫泰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吕泽伟、孙剑持有的公司20,489,484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终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宜的具体情况

自启动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推进各项筹备事宜。现综合考量当前环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经充分沟通、审慎评估,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同日,公司与认购对象融晟致瑞签署了《关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本次发行终止后,公司相应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事项。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涉及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基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权益变动取消并恢复至交易前状态,后续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按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吴海宙先生。本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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