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发行及上市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发行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发行规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定价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发售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承销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筹资成本分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7.01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8.01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2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4 | 股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关于选举(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1)人 |
| 14.01 | 选举王润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其中提案11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提案均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至7(含各子议案)、议案10及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1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该提案进行投票。
6、提案14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应选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见附件2)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
4、会议联系
(1)联系人:李家娜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电子邮箱:zhengquanbu@askpcb.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
5、参加股东会需出示前述相关证件。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资料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2.01 | 上市地点 | √ | |||
| 2.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3 | 发行及上市时间 | √ | |||
| 2.04 | 发行方式 | √ | |||
| 2.05 | 发行规模 | √ | |||
| 2.06 | 定价方式 | √ | |||
| 2.07 | 发行对象 | √ | |||
| 2.08 | 发售原则 | √ | |||
| 2.09 | 承销方式 | √ | |||
| 2.10 | 筹资成本分析 | √ | |||
| 2.11 | 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 √ | |||
| 3.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注: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 7.01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7.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7.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8.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H股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 8.01 |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8.02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8.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8.04 | 股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
| 9.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购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4.00 | 关于选举(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选举票数(票) | ||
| 14.01 | 选举王润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示。
(2)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二: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单位名称/姓名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
|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 |
| 股东账号 | |
| 持股数量 | |
| 股份性质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备注事项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3
2、投票简称:奥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投票,所投票数不得超过各组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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