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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华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越投资”)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于2026 年8月21 日签署《关于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暨控制权收购协议》,约定华越投资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8,552,08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九洲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越投资变更为九洲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邹淦荣、张元泽、吴卫、李道勇、孙永镝、陈世银、李光辉、曾仁武变更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8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九洲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545 号), 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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