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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9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即 2026 年 3月 23 日至 2026 年9月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2026 年3 月23 日至2026 年9月22 日)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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