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10 月19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闫禹衡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闫禹衡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闫禹衡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闫禹衡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闫禹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即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闫禹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后续股票交易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闫禹衡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闫禹衡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闫禹衡)。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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