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10 月1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 年10 月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合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基于公司由新能源发电运营商向绿色算力与综合能源服务商升级转型的战略布局,为把握AI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与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如下优化调整:
1、成立“AIInfra事业部”,统筹智算业务的开发、运维、研发及商业化销售,同步推进国内AIDC落地与海外智算节点布局,搭建海内外算力协同运营体系;构建涵盖算力租赁、Token服务、全栈智算平台的多元化商业化产品矩阵,打造算电一体化协同的智算基础设施底座,依托算电协同优势构筑AIDC差异化成本壁垒,培育公司第二增长曲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2、成立“地面开发事业部”,将原北方大区公司、东南区域公司、华北区域公司、华东区域公司、华中区域公司以及业务管理部的相关职能及业务统一并入该事业部,切实提升区域资源统筹能力与地面业务运营效率,为公司新能源主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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