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尚待股东会批准)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健全董事薪酬管理体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2026 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全体在任董事。
二、薪酬确定依据
(一)执行董事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相关考核及薪酬制度执行。其中,本公司董事长薪酬分配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及年度考核结果核定。
(二)独立董事
按照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职工董事
职工董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领取津贴。
(四)其他非执行董事
其他非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三、薪酬结构
(一)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基本年薪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
(二)独立董事
本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由基本津贴和委员会津贴组成。独立董事的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 万元,实际发放金额与年度履职评价结果挂钩。
委员会津贴标准区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每人每年8万元,其他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每人每年6 万元,专门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4万元。在多个专门委员会任职的独立董事可累计计算津贴。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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