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19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19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 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志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97 人,代表公司股份 98,584,1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38.253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人,代表公司股份 48,352,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8.7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0,231,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9.4910%。
(2)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2,734,487 | 99.8327% | 96,900 | 0.1542% | 8,200 | 0.0130% | 35,744,54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7,367,071 | 99.7786% | 96,900 | 0.2041% | 8,200 | 0.0173% | 0 | |||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了张隽律师、王伟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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