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五届董事会于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涂荣、徐波、周鸿彦、李昌坤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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