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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关于全资孙公司拟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投资协议》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投资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 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约1.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1.8 亿元

 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覆铜板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覆铜板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谋求长远发展,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20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投资建设“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1.8 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具体投资事项。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新设公司□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其他:____
投资标的名称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
投资金额√ 已确定,具体金额:约人民币 19,000 万元(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自筹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股权□其他:____
是否跨境□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 月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 号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注册资本:38,5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宏仁总资产人民币 579,737,584.92 元,负债总额为 210,084,489.72 元,净资产人民币 369,653,095.20 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901,557.60 元。以上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投资类型√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宏仁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公司计划对现有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生产项目进行扩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高阶覆铜板240万张、半固化片720万米。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20,867.10(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元)20,867.10(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
项目建设期(月)24个月
预计开工时间2026/10/1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是 □否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招商引资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负责人:董媛媛

地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大厦

乙方(投资企业):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 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甲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乙方: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一)项目名称: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期扩建自动化及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投资主体:乙方: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主体。

(三)项目类型:☑制造业/□非制造业

(四)产业类型: ☑集成电路/ □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航空航天/□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其他:

(五)项目主要内容:公司计划对现有覆铜板及半固化片生产项目进行扩产。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新增高阶覆铜板 240 万张、半固化片720 万米。

(六)项目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约1.9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计划投资额约1.8 亿元,设备计划投资额约1.8 亿元。

(七)项目用地:☑自有用地,☑厂房/办公楼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 号,面积47000 平方米。

(八)项目进展时序:项目计划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正式动工,于 2028年6月30 日前投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产值/营业收入不低于约22000 万元,年税收不低于约 1200 万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项目进展时序、效益、应税销售收入等内容进行监督及核查。

(二)甲方依法积极帮助乙方代办项目所需商事登记、税务、立项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及有关协议约定从事本项目的建设、生产及经营活动,依法在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缴纳税费。

(二)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规开展项目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等工作,并以相关部门批复意见为准进行项目实际建设,并接受甲方对本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一)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本协议签订后,双方积极展开相关工作,并落实具体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各方各执贰份。

(三)乙方项目未能通过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环保要求、消防验收等前置审批,或乙方未能取得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后续如果成功实施,可实现新增年产高端覆铜板240 万张及半固化片 720 万米,产品主要面向 AI 服务器、数据中心、高端消费电子等市场对高阶高频高速 PCB 材料的需求;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强化“长三角+珠三角”双核心产能布局,提升区域协同及市场服务能力,同时顺应 AI 基建发展浪潮,满足下游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本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一)本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覆铜板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覆铜板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项目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数据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承诺。

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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