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解除质押、解除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持有的1,200,000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因司法裁定,上述1,200,000股股份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上述120万股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由12.54%变更为12.28%,上述相关股份同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状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5,09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28%。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55,091,23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55,129,180股。目前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睿洋科技被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 1,2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相关股份同时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状态,以及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概述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9 月8 日10 时至 2026 年9 月 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1,200,000 股进行公开司法第二次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用户姓名吴宪彬通过竞买号 J1384 于 2026/09/09 10:08:08 在 阿 里 资 产 平 台 开 展 的 “ 聚 光 科 技 股 份 ( 股 票 代码:300203)120 万股股票(买受人需遵循我国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继受原权利人的减持限制)"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3,782,000(壹仟叁佰柒拾捌万贰仟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9 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2.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前述被司法拍卖的股份120万股已于2026 年10 月15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登记过户前后睿洋科技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过户前 | 过户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睿洋科技 | 无限售流通股 | 56,291,233 | 12.54 | 55,091,233 | 12.28 |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睿洋科技 | 是 | 1,200,000 | 2.18% | 0.27% | 2023/1/18 | 2026/10/15 | 杭州赛洛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 2026 年10 月15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解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解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睿洋科技 | 55,091,233 | 12.28% | 42,057,000 | 40,857,000 | 74.16% | 9.10% | 40,857,000 | 100.00% | 14,234,233 | 100.00% |
| 普渡科技 | 51,821,600 | 11.55% | 37,865,000 | 37,865,000 | 73.07% | 8.44% | 0 | 0% | 0 | 0% |
| 姚纳新 | 170,000 | 0.04%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 合计 | 107,082,833 | 23.86% | 79,922,000 | 78,722,000 | 73.52% | 17.54% | 40,857,000 | 51.90% | 14,234,233 | 50.19% |
三、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轮候冻结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 睿洋科技 | 是 | 1,200,000 | 2.18% | 0.27% | 2024/11/13 | 2026/10/15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 睿洋科技 | 是 | 56,291,200 | 100% | 12.54% | 否 | 2026 年09 月 29日 | 2029 年09 月 28日 | 通海县人民法院 | 轮候冻结 |
| 合计 | — | 56,291,200 | 100% | 12.54% | — | — |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2026 年10 月15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拍卖等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睿洋科技 | 55,091,233 | 12.28% | 55,091,233 | 0 | 100.00% | 12.28% |
| 普渡科技 | 51,821,600 | 11.55% | 0 | 0 | 0.00% | 0.00% |
| 姚纳新 | 170,000 | 0.04% | 0 | 0 | 0.00% | 0.00% |
| 合计 | 107,082,833 | 23.86% | 55,091,233 | 0 | 51.45% | 12.28% |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睿洋科技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155,129,180 股;表格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拍卖过户前,睿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为56,291,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行的股份,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睿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为 55,091,2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上述拍卖过户前,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渡科技”)及姚纳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108,282,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3%,本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后,睿洋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 107,082,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6%。
2、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2026 年10 月15 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5,09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28%。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55,091,23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155,129,180 股。目前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目前睿洋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082,83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86%;如果司法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强制处置后,睿洋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1,9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9%。
4、(1)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6 年8月16 日10 时至2026 年8 月17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 5,000,000 股、2,500,000 股、2,423,572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共计 9,923,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21%。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仇菲通过竞买号 C6039 于 2026/08/17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5,000,000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8,150,000(陆仟捌佰壹拾伍万元)
用户姓名李静通过竞买号 S4910 于 2026/08/17 10:00:00 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 2,423,572 股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3,033,286.36(叁仟叁佰零叁万叁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陆分)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其余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上述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完成过户,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11 月17 日10 时至2026 年11 月18 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分别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光科技股票2,000,000 股、2,500,000 股、2,000,000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共计 6,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45%。若本次拟拍卖的股份最终拍卖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睿洋科技的持股数量将减少 650 万股,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材料为准,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睿洋科技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睿洋科技违规担保的情形。
6、本次股份轮候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
7、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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