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第8.3.2条规定的临时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8月22日以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合同纠纷涉及6起诉讼,涉及金额合计36,334,416.2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38%,所有案件均在一审审理中。
| 案由 | 未结案件/民事诉讼 | 已结案件 | 备注 | |
| 一审阶段 | 二审阶段 | 金额 | ||
| 合同纠纷 | 36,334,416.23 | - | - | - |
| 合计 | 36,334,416.23 | |||
以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36,334,416.23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38%。
本次公司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诉讼存在单项涉案金额25,202,279.3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6.21%,不存在其他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事项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全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并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书、仲裁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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