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郎海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061,823 股,质押公司股份2,70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99.77%,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1.本次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 郎海涛 | 是 | 7,000,000 | 25.87% | 1.48% | 否 | 2026年11月16日 | 2026年11月17日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 执行(2026)浙0206执6577号司法裁定 |
| 合计 | —— | 7,000,000 | 25.87% | 1.48%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拍卖等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郎海涛 | 27,061,823 | 5.71% | 17,341,823 | 0 | 64.08% | 3.66% |
| 合计 | 27,061,823 | 5.71% | 17,341,823 | 0 | 64.08% | 3.66% |
3.股东股份拍卖具体情况
郎海涛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将其持有的 1700 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张浩亮用于质押融资,由于其未按期还款,张浩亮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并胜诉,北仑法院于 2026 年 10 月12 日出具(2026)浙 0206 执 6577 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郎海涛的银行存款 30,639,550 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郎海涛质押股票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4.郎海涛最近一年除上述与张浩亮的债务外,不存在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除上述与张浩亮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郎海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将导致郎海涛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票 700 万股,暂不会导致郎海涛先生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7.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8.公司将持续关注郎海涛先生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并督促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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