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6-07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非限售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
3、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4、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9.88元/股(含)。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
6、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73,360 股至 3,346,7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0.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况,致使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拟持股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简要介绍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9.8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 用途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占公司总股本 |
| 上限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的比例 | |
|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3,346,720 | 1,673,360 | 10,000.00 | 5,000.00 | 0.17%-0.34% |
注 1: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截至2026年 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985,204,576股为计算依据。 注 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综合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 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5)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8,964 | 0.03% | 1,952,324 | 0.20% | 3,625,684 | 0.37%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84,925,612 | 99.97% | 983,252,252 | 99.80% | 981,578,892 | 99.63% |
| 股份总数 | 985,204,576 | 100.00% | 985,204,576 | 100.00% | 985,204,576 | 100.00% |
注 1:上述变动情况系基于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的假设测算得出,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注 2: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以截至2026年 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985,204,576股为计算依据。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已回购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9、本次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专用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5)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8)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1、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
2、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在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10月 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3、2026年 10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开立回购专用账户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可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回购决议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1、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8月 5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0,622,681股。
2、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根据公司目前资金规划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及时筹措到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况,致使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事项而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面临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拟持股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存在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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