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立旺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1,507,696.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1,390,99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 24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74,258.94 | 66,722.27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 7,288.50 | 5,428.5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8,860.90 |
| 项目总投资 | 111,547.44 | 101,011.67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年9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960,425.88 元(含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4,960,425.88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1 |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667,222,700.00 | 34,960,425.88 | 34,960,425.88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 54,285,000.00 | -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88,609,004.59 | - | - |
| 合计 | 1,010,116,704.59 | 34,960,425.88 | 34,960,425.88 |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390,991.4元(不含税),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46,226.42元(不含税),公司将对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费用总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9,165,166.94 | 471,698.11 | 471,698.11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943,396.23 | 471,698.11 | 471,698.11 |
| 律师费用 | 754,716.98 | 377,358.50 | 377,358.50 |
| 印花税 | 275,118.94 | 0 | 0 |
| 信息披露费及其他 | 252,592.32 | 25,471.70 | 25,471.70 |
| 合计 | 11,390,991.41 | 1,346,226.42 | 1,346,226.42 |
注:1、承销费用及部分保荐费用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24日坐扣;
2、若出现总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6,306,652.30 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6,306,652.3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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