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立旺”或“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立旺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49号),福立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7,696.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11,390,99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0,116,704.59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9月 24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26]14250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一)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项目总投资 |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 74,258.94 | 66,722.27 |
| 2 | 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 | 7,288.50 | 5,428.5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28,860.90 |
| 项目总投资 | 111,547.44 | 101,011.67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实缴出资及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福立旺。截至目前,苏州福立旺的注册资本为30,000 万元,其中已实缴8,5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使用 72,150.77 万元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其中 21,500.00万元实缴前次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剩余部分用于对苏州福立旺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拟全额计入资本公积,不增加苏州福立旺注册资本。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完成后,苏州福立旺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实缴出资及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EA0A0L0H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玉溪西路16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许雅筑 | ||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工业设计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453.59 | 7,451.31 | |
| 净资产 | 3,453.59 | 7,447.10 | |
| 营业收入 | - | - | |
| 净利润 | -48.03 | -4.87 | |
四、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苏州福立旺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福立旺、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2,150.77万元及结息(具体金额以增资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其中 21,500.0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及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研发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
保荐代表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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