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高管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6 年 10 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肖茂昌先生因公司事务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岳亦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3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共实现营业收入 47.5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 亿元。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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