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财务总监钟青兰持有华曙高科股份 342,468 股,占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08%,为其在公司IPO 之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枝江华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枝江华旺”,曾用名:重庆市华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的股份,枝江华旺所持股份已于 2024 年6月 21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且钟青兰于 2024 年10 月29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枝江华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 年6月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因自身资金需求, 高级管理人员钟青兰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5,6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2%,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不超过 25%。
2026 年9月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公司于2026 年9月 22 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692,794 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415,577,547 股增加至416,270,341 股。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青兰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截至 2026 年10 月19日,钟青兰未减持公司股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钟青兰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其他:/ |
| 持股数量 | 342,468股 |
| 持股比例 | 0.082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342,468股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5,577,547 股为基础进行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股东名称 | 钟青兰 |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 2026年6月27日 |
| 减持数量 | 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7月20日~2026年10月19日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0股 |
| 减持价格区间 | 0.00~0.00元/股 |
| 减持总金额 | 0.00元 |
| 减持完成情况 | 未完成:85,617股 |
| 减持比例 | 0.00% |
| 原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06% |
| 当前持股数量 | 342,468股 |
| 当前持股比例 | 0.0823% |
注: 1、上表中“原计划减持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5,577,547 股为基础进行计算;
2、上表中“当前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年 10 月 19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6,270,341 股为基础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钟青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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