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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关于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维格列汀片(以下简称“本品”或“该药品”)《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维格列汀片
剂型片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包装规格14片/板,1板/盒
规格50mg
受理号CYHB2601772
通知书编号2026B0721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048
申请内容其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变更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生产企业名称: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
号)”,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

二、药品的其他情况

维格列汀片主要适用于治疗 2型糖尿病。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药品 2025 年国内医疗机构销售额约为 1.17 亿元,2026年前两个季度销售额为 0.48 亿元(数据来源于摩熵·医药数据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针对该药品累计投入(含药品技术转让费)约为188.00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共获得13个生产批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成为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生产线,有利于提升市场竞争力。上述《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取得预计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市场接受度、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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