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10 月 20日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9 月30 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晖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11 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10 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 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于 2027年 1 月届满,公司将召开股东会对董事局成员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吴世农先生和朱德贞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局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并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该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程雁女士和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达正浩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外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与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开表决。
除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外,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的,其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相同。
该议案中,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成员任期将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的年度薪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务、岗位职责、工作经验和履职情况予以确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非执行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薪酬(即独立董事津贴,含税)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此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6 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局同意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由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5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为更好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由原不超过 5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上调至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同时,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7 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公司董事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及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的父亲、叶舒先生的岳父)、曹晖先生、叶舒先生和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 2027 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0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11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关秀妍女士已辞任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委任第3.05 条规定的授权代表(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重新委任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梁君慧女士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取代关秀妍女士辞任之空缺,并自 2026 年10 月 20 日起生效。梁君慧女士的简介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1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1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申请授信、借款等业务有关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开展的业务所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等议案。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适时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或通告等文件。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26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一:第十二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曹德旺先生,男,80 岁,中国香港籍。曹德旺先生为福耀集团主要创办人、核心经营者及重要投资人之一,自2025 年10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终身荣誉董事长;自1999 年8月至2025 年10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1994 年 12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自 1988 年 5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 1987 年6月至 2003 年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1976 年10 月至 1987 年6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型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现时曹德旺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中兼任要职,同时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和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理事长。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314,828 股A股股票,并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390,578,816 股A股股票,并通过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4,077,800 股A 股股票)。曹德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曹晖先生,男,56岁,中国香港籍,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务委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曹晖先生自2025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于2018 年创办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多家子公司),至今任该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2006年 9月至 2015 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01 年8月至2009 年12 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1996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Greenville GlassIndustries 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现已注销)财务总监、总经理;自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1992年 6 月至 1994 年2 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 1989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从基层岗位起步,在一线实践中打下坚实基础。现时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曹晖先生于 2005年 12 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 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 12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于2022 年 3 月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曹晖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为其妹夫。曹晖先生通过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12,086,605 股 A股。曹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叶舒先生,男,54 岁,澳大利亚国籍。叶舒先生自2019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7 年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2017 年2月至2017 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 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6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 2008 年5月至2008 年11 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2003 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 年7 月至 2008 年 5 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2008 年 11 月至2009 年3 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1995 年 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 年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夫。叶舒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向明先生,男,56 岁,中国国籍。陈向明先生自 2003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10月至2016年 3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2014 年10 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自 2002 年 2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自 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及 2003 年 1 月至 2014 年11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自1994 年 10 月至1998 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2 月加入本公司。陈向明先生于 1991 年6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于1999 年6月从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陈向明先生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于 2012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吴世农先生,男,70 岁,中国国籍。吴世农先生自2005 年12 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00 年 4 月至2005 年12 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为上海慧瑞达财务咨询服务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的唯一出资人。吴世农先生亦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1248)的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4年2月21日担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88)的独立董事,自 2017 年11 月29 日至 2024 年2月22 日担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的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自2001 年12 月至2012 年11 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自1999 年9 月至2003 年4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自 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自 1994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自 1991 年 5 月至1996 年 4月任厦门大学MBA 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1986 年5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1992 年 12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朱德贞女士,女,68岁,美国国籍。朱德贞女士自2011 年11 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 2016 年 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时亦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自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 2008 年 7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自2003 年6月至2008 年5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朱德贞女士于 1982 年5月从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1990 年5月从美国圣伊莉莎白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2 年6 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13 年9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朱德贞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第十二届董事局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介
张海燕女士,女,45岁,中国国籍。张海燕女士自2025 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执行董事,自 2018 年5 月至今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玻集团及总集团的人力资源总监,自 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4月任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总监,自 2012 年 5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自2006 年10月至2012 年5月任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现已被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并)人事经理。张海燕女士于2004 年7月加入本公司。张海燕女士于2004 年7月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张海燕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三:第十二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LIU XIAOZHI(刘小稚)女士,女,70 岁,德国国籍。刘小稚女士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注在中国孵化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及上海亚仕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公司)的创始人,现任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亚仕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刘小稚女士自 2025 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2013 年10 月至2019 年10 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 年 11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及副董事长。刘小稚女士现时亦担任Autoliv Inc.(一家汽车安全设备制造商,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V)及 Johnson Matthey Plc(一家全球性专用化学品公司,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MAT)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自 2008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及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 NeoTek China(一家底盘制动铸造零部件制造商)分别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 2004 年 3月至 2005 年9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子、控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自2001 年3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总裁,自 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月任通用汽车大中华地区的首席科技官兼总工,自1997 年7月至1998 年7月任德尔福(中国)公司上海董事总经理。刘小稚女士于 1982 年1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信息与控制工程系的无线电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先后于1988 年8 月、1992 年 7 月毕业于德国 Friedrich-Alexander-Universität Erlangen-Nürnberg(弗里德里希-亚历山大-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分别获工学硕士学位和工学博士学位。刘小稚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小稚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2、程雁女士,女,62岁,中国香港籍。程雁女士为博宇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家族资本的投资顾问)的创始人,自 2018 年 1月至今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程雁女士自 2025 年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于 2011 年 11 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现时亦担任香港黄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爱德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623)的非执行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程雁女士自2019 年9月至2020 年5月担任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兼职),自2016 年12 月至 2019 年8月历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高级顾问,自2015 年9月至2016 年9月担任华融金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主席,自2005 年4月至2015 年9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全球客户中心执行主管兼投资银行副主席等多个职务,自2004 年4月至2005 年4月担任南华证券有限公司的首席代表。程雁女士于1993 年 12 月从安徽财贸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5 年1 月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23年 7月获得应用金融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培养)。程雁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程雁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3、薛祖云先生,男,63 岁,中国国籍。薛祖云先生自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亦担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董事,自2001 年5月至2023 年7 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薛祖云先生于 1983 年7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管理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1999 年 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薛祖云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薛祖云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4、达正浩先生,男,47 岁,中国香港籍。达正浩先生自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9 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自2007 年8月至2019 年1月任哲达人才有限公司董事,自2002 年8 月至2007 年 7月任香港汇丰银行零售银行高级经理。达正浩先生于2002 年6月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商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达正浩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达正浩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四:公司聘任的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简介
梁君慧女士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服务高级经理,拥有逾15年公司秘书专业工作经验,熟悉香港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和离岸公司合规事务。梁君慧女士专注於香港上市公司、跨国、私营及离岸公司提供公司秘书、企业管治及合规方面的专业服务。梁君慧女士为特许秘书、特许管治专业人士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士。梁君慧女士获得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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