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于近日完成注销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 号)核准,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普通股 163,557,432 股,发行价格为 5.54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08,173.28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3,341,676.97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2,766,496.31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考虑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人民币 13,705,814.71 元后为人民币 892,402,358.5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11 月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68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 年10月28日,本公司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至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至东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委托贷款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至东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详见发布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101 号《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 1 | 东华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 1302011729200251604 | 用于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 2 | 东华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 188769220622 | 用于芜湖“JADE玉”EPC项目 |
| 3 | 东华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 | 551902066810105 |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 4 | 东至东华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 | 34050145860800002454 | 用于委托贷款,并将资金用于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26 年8月26日,本公司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芜湖“JADE 玉”EPC 项目、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发布于2026 年8 月28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42 号《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银行结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事宜。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具体注销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备注 |
| 东华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 | 1302011729200251604 | 本次注销 |
| 东华科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 188769220622 | 本次注销 |
| 东华科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 | 551902066810105 | 本次注销 |
| 东至东华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 | 34050145860800002454 | 本次注销 |
四、备查文件
相关银行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
特此公告。
2026 年 10 月 20 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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