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9月 1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6年9月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人,回避表决3 人。
4、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5、鉴于本次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审慎判断,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截至本决议披露之日,暂缓披露的事由已经消除。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贺荣明先生、汪维女士、陈勇辉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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