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十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芯中科”、“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相关用语具有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保荐机构名称....4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4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5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5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5
六、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9
七、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12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行为的核查....13
一、保荐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3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13
三、结论性意见....13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14
一、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14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14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15
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15
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15
六、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18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21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2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陈熙颖,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工业与先进制造行业组执行总经理,拥有15年投资银行经验,在 A股IPO、再融资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自保荐制度执行以来,先后主持了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林楷,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装备制造行业组高级副总裁。林楷先生曾主持或参与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项目(科创板)、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北京博华信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创业板)、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科创板)、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项目等。
三、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中信证券指定马博飞为项目协办人;指定刘昊、赵屾、夏冰洁、熊文楷为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主要执业情况如下:
马博飞,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工业与先进制造组总监。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及简易程序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 项目、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等,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了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 项目、一汽解放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本次保荐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五、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Loongs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证券简称 | 龙芯中科 |
| 证券代码 | 688047 |
| 成立时间 | 2008年3月5日 |
| A股上市时间 | 2022年6月24日 |
| 法定代表人 | 胡伟武 |
| 注册资本 | 40,1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7号院4号楼1层101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2号楼 |
| 邮政编码 | 100095 |
| 联系电话 | 010-62546668 |
| 传真 | 010-62600826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loongson.cn/ |
| 电子信箱 | ir@loongson.cn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制造;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检测;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
|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1,000,000 | 100.00%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401,000,000 | 100.00% |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 1 | 天童芯源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6,468,978 | 21.56% | - |
| 2 | 中科算源 | 国有法人 | 77,477,539 | 19.32% | - |
| 3 | 北工投 | 国有法人 | 21,180,312 | 5.28% | - |
| 4 | 中科百孚 | 其他 | 19,550,752 | 4.88% | - |
| 5 | 横琴利禾博 | 其他 | 13,958,408 | 3.48% | - |
| 6 | 芯源投资 | 其他 | 10,651,811 | 2.66% | - |
| 7 | 天童芯正 | 其他 | 10,458,956 | 2.61% | - |
| 8 | 天童芯国 | 其他 | 8,055,448 | 2.01% | - |
| 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939,708 | 1.48% | - |
| 10 | 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70,757 | 0.92% | - |
| 合计 | / | 257,412,669 | 64.20% | - | |
(四)发行人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历次股权筹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A股首发前期末净资产额 | 139,228.46(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 历次筹资情况 | 发行时间 | 发行类别 | 筹资净额 |
| 2022年6月24日 | IPO | 241,993.89 | |
| A股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 - | ||
| 本次发行前期末净资产额 | 229,626.09(截至2026年6月30日) | ||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202,162.89 | 220,773.76 | 260,118.49 | 326,744.62 |
| 非流动资产 | 93,503.84 | 95,413.33 | 89,629.85 | 84,464.28 |
| 资产总计 | 295,666.73 | 316,187.09 | 349,748.34 | 411,208.90 |
| 流动负债 | 35,930.81 | 39,211.01 | 38,535.60 | 44,271.24 |
| 非流动负债 | 30,109.83 | 26,317.77 | 17,573.03 | 12,045.17 |
| 负债合计 | 66,040.64 | 65,528.78 | 56,108.63 | 56,316.4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29,626.09 | 250,658.31 | 293,639.71 | 354,892.4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9,626.09 | 250,658.31 | 293,639.71 | 354,892.49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营业总收入 | 27,186.04 | 63,532.06 | 50,425.72 | 50,569.44 |
| 营业总成本 | 49,601.01 | 98,417.64 | 97,541.54 | 98,174.97 |
| 营业利润 | -22,760.27 | -44,445.91 | -66,517.77 | -40,968.43 |
| 利润总额 | -23,134.48 | -44,528.46 | -66,528.28 | -38,351.29 |
| 净利润 | -22,391.25 | -45,514.03 | -62,534.71 | -32,943.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391.25 | -45,514.03 | -62,534.71 | -32,943.9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3.64 | -34,789.27 | -33,501.01 | -41,032.7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58.05 | 22,176.37 | 38,437.73 | 15,461.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0.36 | 1,697.76 | -11,305.75 | 4,773.8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64.05 | -10,915.15 | -6,369.03 | -20,797.35 |
4、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6年1-6月/2026-06-30 | 2025年度/2025-12-31 | 2024年度/2024-12-31 | 2023年度/2023-12-31 |
| 流动比率 | 5.63 | 5.63 | 6.75 | 7.38 |
| 速动比率 | 3.23 | 3.46 | 4.42 | 5.19 |
| 资产负债率 | 22.34% | 20.72% | 16.04% | 13.70%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83 | 0.95 | 0.83 | 0.83 |
| 存货周转率 | 0.23 | 0.31 | 0.34 | 0.37 |
| 毛利率 | 52.08% | 47.06% | 31.04% | 36.06% |
| 销售费用率 | 25.81% | 16.77% | 18.81% | 20.97% |
| 管理费用率 | 21.04% | 16.70% | 20.99% | 25.15% |
| 净利率 | -82.36% | -71.64% | -124.01% | -65.1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64% | -16.73% | -19.29% | -8.8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 -20.02% | -18.68% | -20.50% | -11.85% |
| 基本每股收益 | -1.12 | -1.14 | -1.56 | -0.82 |
| 稀释每股收益 | -1.12 | -1.14 | -1.56 | -0.82 |
|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 | -1.20 | -1.27 | -1.66 | -1.10 |
|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 | -1.20 | -1.27 | -1.66 | -1.10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总收入;
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总收入;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2026年 1-6 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六、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一)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 65,518 股,中信证券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 1,300 股,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 734 股,中信证券做市账户持有发行人 2,784股,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持有发行人 283,152 股,中信证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6,879,670股,合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80%。中信证券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中信证券公正履行保荐及承销责任。
除上述情形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权益及在发行人处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2026 年6月30 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与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保荐机构内部审核具体程序如下:
内核部将按照保荐项目所处阶段以及项目组的预约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内核。内核部在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之后,将指派审核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内核部结合项目情况,有可能聘请外部律师和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为本机构内核部提供专业意见支持。由内核部审核员召集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履行问核程序,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提醒其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内核审议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发现审议项目存在问题和风险的,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内核会召开前由内核部汇总出具项目内核报告。内核委员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履行职责,以投票表决方式对内核会议审议事项作出审议。同意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决议应当至少经 2/3以上的参会内核委员表决通过。内核部对内核意见的答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内核意见在项目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得到落实。
(二)内核意见
2026 年 7 月 20 日,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龙芯中科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内核会,内核委员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龙芯中科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申请文件对外申报。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三节 关于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中信证券就发行人本次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是否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进行了核查。
一、保荐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保荐人在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上市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依法聘请了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在本项目中,发行人除依法为该项目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聘请尚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咨询顾问,聘请荣大商务(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工作底稿整理及电子化咨询机构。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保荐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等规定。
第四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作为龙芯中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通知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部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龙芯中科具备了《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因此,中信证券同意保荐龙芯中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5 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8 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 年 10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会审议程序
2026年6 月17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元,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属于溢价发行,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的方式,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关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有关规定。
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司不存在以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时任)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时任)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及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
定。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
经核查,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二)关于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人认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规定。
(三)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1、融资规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 40,100,000 股(含本数)。符合“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之规定。
2、时间间隔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其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6月21日到位。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召开日为 2026年5 月26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时间间隔已超过 18 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四条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基于 Xnm 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 Xnm 工艺的 CPU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基于 Xnm 工艺的通用 GPU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顺应行业市场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
综上,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关于“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四)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 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以下简称“《6 号指引》”)中关于“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认定标准要求,公司具有轻资产、高研发的特点,且满足《6 号指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符合《6号指引》第二条的规定
根据《6号指引》第二条规定,“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的,适用本指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2,083.27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 | 基于 Xnm 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97,084.32 | 97,084.32 |
| 2 | 基于 Xnm 工艺的 CPU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48,528.30 | 48,528.30 |
| 3 | 基于 Xnm 工艺的通用 GPU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 36,047.44 | 16,470.65 |
| 合计 | 181,660.06 | 162,083.27 | |
本次募投项目中,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场地装修费、设备购置费、长期资产投入,以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于开发阶段一贯资本化的研发费用;非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场地租赁费、费用化研发费用,非资本性支出占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高于 30%,符合《6号指引》第二条相关规定,适用《6号指引》。
2、公司符合《6号指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6号指引》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的,可以认定为具有轻资产特点。”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通过资本性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例为11.57%,不高于 20%,符合《6 号指引》中的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具有轻资产特点。
3、公司符合《6号指引》第四条的规定
《6号指引》第四条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同时符合下列指标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
(一)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 15%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
(二)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2023-2025 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研发投入 | 50,668.88 | 53,120.25 | 52,322.19 |
| 营业收入 | 63,532.06 | 50,425.72 | 50,569.4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9.75% | 105.34% | 103.47% |
| 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94.88% |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94.88%,不低于 15%;且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比例为 59.47%,不低于 10%。公司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情况符合《6号指引》中的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需要持续进行大量的资金及人力投入,具有较高的研发投入需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的占比超过 30%的部分均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具有合理性。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属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本次发行满足《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规定。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及地缘政治冲突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处理器及配套芯片的研制、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与服务包括处理器及配套芯片产品及基础软硬件解决方案业务。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产业深受全球地缘政治格局与宏观经济周期的双重影响,国际贸易参与主体持续调整其出口管制与技术封锁政策,针对半导体材料、半导体设备、EDA 工具、制造工艺、封装、测试等领域的管制限制不断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政策反复无常,都给全球半导体市场和供应链安全稳定带来不确定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地缘政治冲突的风险
2023 年 3 月,公司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鉴于当前国际形势持续演进及地缘政治冲突不可预测性的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开放性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探索开展对外授权等,公司可能面临更严苛的制裁风险。尽管公司已制定应对方案,但仍不排除发生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进而对公司的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不达预期的风险
芯片行业发展迅速,芯片产品更新换代快,如果公司未能紧跟市场需求,正确把握核心技术研发方向,导致研发技术定位偏差或技术迭代落后市场,可能致使产品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将面临成本资源浪费、市场份额减小及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芯片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技术复杂度高,尤其是基于先进工艺的芯片设计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不断攀升,稍有不慎可能导致流片失败或产品开发失败,将为公司带来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致力于建立自主信息技术体系和产业生态,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经过多年积累,已构建自主研发、系统布局、生态开放、积极防御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积累丰富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随着公司所从事的处理器及配套芯片设计业务不断拓展,公司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可能体现在对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权利边界理解偏差而引发法律争议的风险,以及不同司法管辖区域在法律适用、权利有效性认定及执行标准上存在差异导致的合规风险或潜在法律纠纷的风险等,上述风险可能会对公司声誉、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3、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才是长期持续发展的关键。公司在长期自主研发和产业建设过程中团结了大量掌握 CPU 设计和 OS 开发的技术人才。如果由于未能持续加强对团队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未能持续加强对技术人才的激励和保护力度,存在技术人才流失和技术流失,或者无法吸引更多优秀技术人才加入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行业景气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面向服务器和桌面的信息化类处理器芯片、面向工业控制和嵌入式专用应用等领域的处理器芯片,及配套芯片,并将拓展可用于显卡市场和AI 加速卡市场的通用 GPU产品线。
在全球市场,工控类CPU 和信息化类 CPU 市场已经趋于稳定,GPU市场规模目前保持高速扩张的趋势。但如果 AI 市场经历通过压实泡沫走向良性发展的过程,一方面对 AI 类应用的通用 GPU 的整体需求将会降低,另一方面内存、硬盘将会降价,可能有利于龙芯 CPU 通过性价比提高市场份额。在国际市场,由于龙芯 CPU 和通用 GPU 市场占比小,受行业景气影响小。在国内市场,龙芯 CPU 和通用 GPU 受相关政策及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当需求大幅降低或延后时,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2、供应链的风险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剧烈变动,以及美西方不断制约高科技半导体企业的先进制造工艺,核心供应商的先进制造产能紧张可能会出现进一步加剧的局面,公司将面临采购价格上涨或供货周期延长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市场和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未实现盈利。公司经营业绩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业务结构调整、产品价格及成本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且公司为保持技术竞争力需持续维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并面临一定的资产减值压力。若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再度收缩、新产品及新业务推广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承压,或公司继续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损失,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2、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公司经营主要采用Fabless 模式。公司主要负责芯片设计,生产性采购包括芯片加工服务及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采购主要从供应商获得。公司主力芯片产品的加工服务仍由主要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由于部分供应商的技术门槛较高,所提供服务具有专有性,如果公司不能与其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公司未能拓展合适的供应商,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致力于打造独立于X86 体系与 ARM 体系的自主生态体系,可能引起竞争对手的高度重视,使得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基于信息系统和工控系统两条主线开展产业生态建设,产品主要应用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自主化领域,并开始参与开放市场竞争。而国际上 CPU 商用市场基本被 Intel、AMD 等大公司掌控,移动平台领域 ARM 生态体系占主导地位,国内市场也有多个竞争对手入局,如果公司未制定或调整相应的竞争策略,可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主要客户、供应商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加大开放性市场的开拓力度,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持续强化供应链建设,使得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动。在未来,若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受市场环境变化或自身因素影响,在采购需求和供应能力上发生重大变化,则在短期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最近三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380.25 万元、49,674.55万元、47,086.62万元,占最近三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77%、14.20%、14.89%,较高的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资金,加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虽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于最近三年末分别累计计提 6,237.07 万元、16,663.60 万元、20,783.06 万元的坏账准备,但若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逾期和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最近三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 96,821.65 万元、89,971.74 万元、85,024.09 万元,占最近三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55%、25.72%、26.89%。虽然公司按照会计政策于最近三年末累计计提分别达到 2,245.08 万元、15,936.58 万元、24,348.38 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依然可能面临因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而出现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 1-2 年、2-3 年、3 年以上库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943.78 万元、25,980.36 万元、0 万元。其中 1-3 年库龄存货主要为3A5000 系列芯片,账面价值为 33,336.61万元,尽管其在安全、工控等领域具备长生命周期,但由于导入周期较长,目前其已签订的在手订单数量较少。2026年末公司将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就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可能面临大额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
3、产品迭代导致成熟型号存货周转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处理器及配套芯片的研制、销售及服务。经过长期自主研发与产业化落地,公司已形成核心技术体系并具备产品迭代开发能力,并依托自有底层技术快速完成新一代通用处理器芯片的升级迭代。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 Xnm 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成达产后亦将实现新一代芯片产品的供货。新一代芯片产品推向市场后,将对成熟型号产品在商用级市场形成一定替代效应,相关成熟型号产品的销售重心将逐步转向电力、能源、信息安全、安全应用等工控领域。该等领域对系统稳定性要求较高,对硬件迭代速度诉求低,普遍拥有10-20 年甚至更长的供货周期,从而造成产品消化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存在存货周转放缓的风险。
4、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受到电子政务市场处于调整期导致采购量减少以及传统优势安全应用市场部分重要客户因内部管理事宜采购暂时停滞的双重影响,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36.06%、31.04%、47.06%,
2025 年随着公司产品性价比的提高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公司营业毛利率同比大幅上升并恢复至正常水平,但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公司产品未能契合市场需求,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5、研发投入相关的风险
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持续保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分别为 52,322.19万元、53,120.25万元、50,668.88 万元、24,715.22 万元,研发投入金额较高,部分研发投入形成了开发支出,进而转入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分别为9,262.37 万元、11,821.16 万元、10,762.38 万元、4,951.53 万元。若公司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不及预期,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政府补助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及地方多项重大科研项目,最近三年,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912.02 万元、3,361.06 万元、5,730.26 万元,金额相对较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则可能会对公司利润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公司 2025 年、2026年 1-6月净利润为负,因此若2026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增发股份并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若未来随着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8、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未来市场需求预测、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等因素提出,公司经审慎测算后认为本次募集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良好。其中“基于 Xnm 工艺的信息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期平均毛利率为41.14%,高于报告期前三年公司平均毛利率 38.05%,该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1.41%。但是考虑到未来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环境等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实施风险(成本增加、进度延迟、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和人员工资可能上升等因素,有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不及预期,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其他风险
1、审核及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终发行对象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结果可能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此外,不排除因市场环境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而修改方案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方案可能因此变更或终止。
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审批时间不确定、募集资金不足、发行失败的风险。
2、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预期、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并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出现波动,直接或间接地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3、不可抗力的风险
公司无法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事件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八、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一)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发展前景
1、行业地位
同样从事通用 CPU 芯片设计和销售的同行业公司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国际龙头企业,主要包括英特尔、超威半导体;第二类为国内通用 CPU 设计企业,目前主要有6家,分别是龙芯中科、海光信息、兆芯集成、华为海思、飞腾信息、电科申泰。按采用的指令系统类型国内企业可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包括龙芯中科和电科申泰,分别自主研发指令系统;第二类主要包括华为海思和飞腾信息,采用 ARM 指令系统;第三类主要包括海光信息和兆芯集成,采用X86指令系统。龙芯中科在IPO募集资金的支持下,研发了自主通用GPU产品,从而成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独立 CPU 指令系统和通用 GPU 指令系统的芯片企业,建立起独立于 Intel、ARM 的第三套“双指令系统”,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在长期的研发和产业化实践中,形成了自主芯片研发和软件生态建设的体系化关键核心技术积累。截至 2026年6月 30日,公司累计已获授权专利 906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此外,公司还拥有软件著作权20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6 项。
龙芯中科坚持自主研发核心 IP,形成了包括系列化CPU IP 核、GPU IP核、安全IP核、内存控制器及PHY、高速总线控制器及 PHY等上百种 IP核。
公司推出了自主指令系统 LA,并基于 LA 迁移或研发了操作系统的核心模块,包括内核、三大编译器(GCC、LLVM、GoLang)、三大虚拟机(Java、Java Script、.NET)、浏览器、媒体播放器、KVM 虚拟机等。形成了面向服务器、面向桌面和面向工控类应用的基础版操作系统。
公司通过设计优化和先进工艺提升性能,摆脱对最先进工艺的依赖。通过自主设计IP核,克服境内工艺IP核不足的短板,增强工艺选择的自由度。
上述在长期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核心技术和能力积累使得公司可以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形成快速升级迭代,提高性能和性价比,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定制化基础软硬件需求,可以更好地构建自主信息技术体系和产业生态。
3、人员储备
公司长期坚持“又红又专,红重于专”的人才选用和培养标准,形成了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和攻坚能力的团队,团队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在处理器研发、基础软件研发等方面积累了深厚经验,截至 2026 年 6月30日,公司员工中 59.08%为研发技术人员,其中 53.20%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为公司持续技术创新、产品迭代和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进一步增强了主营业务发展前景。
综上,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二)本次募投项目发展前景
1、集成电路产业链自主可控需求迫切
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作为计算机系统的运算和控制核心,是信息设备的“大脑”。CPU 芯片是集成电路领域技术壁垒最高、研发投入最大的核心产品之一。但在全球范围内,目前 CPU 芯片以 X86 生态和ARM生态为主,分别占据了桌面PC及服务器和移动及物联网市场的主要份额。尽管近年来我国 CPU 行业市场规模稳步扩张,但底层指令系统及产业生态链一直受到Intel、ARM 等少数海外企业影响。
因此,在当前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面临封锁和限制风险日趋增加的国际环境下,自主研发高性能通用处理器是推动我国突破技术壁垒、保障集成电路产业链安全的关键举措,是出于对国家战略安全、技术自主可控、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未来产业生态构建的深远考量。
2、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宽与深化,高性能 CPU、GPU 芯片市场前景广阔
在桌面及服务器应用领域,CPU 市场需求呈现稳健增长态势。桌面领域,根据IDC的数据统计,随着全球经济企稳复苏,全球桌面 PC出货量在2025 年规模约为2.85亿台,预计2028 年将增长至2.92亿台。此外,根据 Canalys 的数据统计,2024 年中国桌面 PC 出货量为 3,971 万台;在技术提升和设备更新需求的推动下,预计2027年将达到 5,060万台。服务器领域,智算中心扩容与边缘计算的普及正驱动算力需求快速增长。根据IDC的数据统计,2025年,全球服务器市场规模为 4,441 亿美元,同比增幅达到 80.4%;2024 年,中国服务器出货量约445万台,同比增长 19.5%,预计在2024 年至2029 年的服务器出货量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11.3%。
GPU 作为并行计算的核心基础硬件,其应用场景正从传统图形渲染向高性能计算及人工智能领域深度拓展。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的快速演进显著拉动了全球智算中心的资本开支,带动 GPU整体市场规模高速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统计,2024 年全球 GPU 市场规模为 10,515 亿元,2029 年有望达到36,120亿元,呈现强劲的增长态势。其中,中国 GPU市场规模在2024年为 1,638 亿元,在 2029 年将达到 13,636 亿元。此外,全球算力竞争日趋激烈,供应链自主可控成为各国战略重点。在政策支持与技术突破的双重驱动下,国产GPU芯片将迎来广阔市场前景。
3、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提升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其稳健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下游行业发展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充足、应用场景广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目协办人:
子博2
马博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王凯
内核负责人: 邱志4邱志千
保荐业务负责人: 孙
孙毅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
总经理、董事长: 高迎光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人,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本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陈熙颖和林楷担任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的保荐代表人,负责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上市后对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工
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至持续督导期届满止,如果本公司在授限内重新任命其他保荐代表人替换陈熙颖、林楷担任龙芯中科技术股份司的保荐工作,本授权书即行废止。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身份证1101081965\*\*\*\*\*\*\*\*)
被授权人: 陈区颖陈熙颖(身份证3205041985\*\*\*\*\*\*\*\*)
林楷
林楷(身份证3505261993\*\*\*\*\*\*\*\*)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