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10 月19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吕慧主持。会议符合监管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一)经审查,公司本次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人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名季蕾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名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 慧
委员:郭敬谊
余 锦
骆建华
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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