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望蕤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461,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人,出席6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461,88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一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 300 | 100% |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喜喜、王星洁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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