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 年10 月28 日
3.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882 | 妙可蓝多 | 2026/10/21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 年 10 月 13 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持有公司37.89%股份的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6 年 10 月 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增加《关于补选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妙可蓝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鉴于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会将涉及差额选举,除于2026 年10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外,增加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2。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 号金台大厦4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10 月28 日
至2026 年 10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1)人 |
| 3.01 | 关于补选徐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补选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议案1、议案 2已经公司2026 年10 月12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01 系直接持有公司 14.97%股份的股东柴琇女士提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议案 3.02 系持有公司37.89%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10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鉴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2名,应选非独立董事为 1名,故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差额选举。即获得出席股东会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且得票较高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得票较低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法当选。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2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 3.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1 | 关于补选徐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02 | 关于补选张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 名,董事候选人有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4.01 | 例:陈×× | |
| 4.02 | 例:赵×× | |
| 4.03 | 例:蒋×× | |
| ...... | ...... | |
| 4.06 | 例:宋×× |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 5.01 | 例:张×× | |
| 5.02 | 例:王×× | |
| 5.03 | 例:杨××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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