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10 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1.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部署、上级党组织要求在本企业贯彻落实;(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五)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六)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参与或者决定的事项。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一)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部署、上级党组织要求在本企业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八)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组织参与或决定的事项。 |
| 2.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络。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络。 |
| 3. | 《上海证券报》(涉及条款: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一条) | 《上海证券报》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后工商登记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版本为准。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股票
板块
用户
资讯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