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6 年3月27 日至2026 年9月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出具的查询结果,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变动。经核实,上述核查对象股份变动发生在知晓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系相关人员基于公开信息、市场行情及个人判断独立决策,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交易情形。除上述1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于自查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已对上述交易情况进行了严格复核,确认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其他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兴业证券执行信息隔离墙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通,前述交易行为系自营业务部门在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业务决策进行,自营业务部门未获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兴业证券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
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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