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16 日 15:30-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7.2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6)及公司于2026 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9)。
经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当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资金总额情况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作实质性调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49)。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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