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bullet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bullet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bullet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33 号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忠国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280 名,代表股份 272,107,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98 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7 名,代表股份 32,27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74 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3 名,代表股份 239,836,4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24 24%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274 名,代表股份 30,452,2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7 48%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1,708,6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 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1 名,代表股份 28,743,5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2 3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中现场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忠国先生、董事兼总裁沈文明先生、职工董事许锦力先生、董事贾岳先生、独立董事李光女士、韩国强先生、李震东先生、潘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周震先生、副总裁牛景昌先生。其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71,722,462 | 99.8586% | 317,600 | 0.1167% | 67,200 | 0. 0247%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0,067,409 | 98.7364% | 317,600 | 1.0429% | 67,200 | 0.2207% | 0 | |||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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