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10月12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 H 股全球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1)
批准公司 H 股全球发售的相关安排;(2)批准刊发、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全球发售的相关文件;(3)批准处理 H 股发行程序及相关事项;(4)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 < 公司章程 gtrdot 的议案》,现公司同步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 公司章程(草案) >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5)、《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6-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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