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并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二、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西藏藏青基金投资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曾用名: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发展”)联合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藏青基金”)。西藏藏青基金总规模371,000 万元,藏格矿业发展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额50,000 万元,占其份额13.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进展情况
西藏藏青基金为获取充足资金以支持其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拟进行扩募并新增4名有限合伙人。此次扩募规模为160,000 万元,藏格矿业发展基于战略规划及资金安排,不认购本次扩募份额。藏格矿业发展及其他各合伙人已重新签署《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及合伙人新增情况如下:
(一)扩募实施:西藏藏青基金计划扩募 160,000 万元,总规模从 371,000万元增至 531,000 万元;
(二)新增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投资”)、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沙鸿运投资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沙鸿运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其本次作为新增合伙人之一参与西藏藏青基金扩募,扩募完成后,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三、基金扩募的基本情况
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完成后,总规模从 371,000 万元增至 531,000 万元,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扩募前后各合伙人的认缴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扩募前 | 本次追加认缴金额 | 扩募后 | ||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认缴金额(万元) | 认缴比例(%) | ||||
| 1 | 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1,000 | 0.27 | 0 | 1,000 | 0.19 |
| 2 | 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20,000 | 86.25 | 0 | 320,000 | 60.26 |
| 3 | 藏格矿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50,000 | 13.48 | 0 | 50,000 | 9.42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 | - | 80,000 | 80,000 | 15.07 |
| 5 |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 | - | 10,000 | 10,000 | 1.88 |
| 6 |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 | - | 40,000 | 40,000 | 7.53 |
| 7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 | - | 30,000 | 30,000 | 5.65 |
| 合计 | -- | 371,000 | 100 | 160,000 | 531,000 | 100 |
注:上表中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后的认缴出资数据源自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各方最终出资结果以西藏藏青基金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四、新增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81WP428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余杰 |
| 注册资本 | 7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6年4月29日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257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 股权结构 | 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新沙鸿运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关联人。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二)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795274338K |
| 法定代表人 | 蒋川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注册资本 | 15,645,623.4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1月16日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住房租赁;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招投标代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9.6530%;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0.3470%。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三)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名称 |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053320534D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涂文胜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2年9月7日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237号开磷城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采选,磷、煤、氟硅、碘精细化工,基础磷肥及新型高端磷肥制造;磷石膏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环境工程技术服务等生产型服务业;磷化工系列产品及配套设备国内外贸易;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塑料制品加工;医疗卫生管理、疗养管理;物业管理;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取得前置许可的项目))。 |
| 股权结构 |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5.5239%;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贵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4761%。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四)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3005654858771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世琦 |
| 注册资本 | 12,611.8463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24日 |
| 注册地址 | 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557号 |
| 经营范围 | 锂离子电池材料及装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LED照明系统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股权结构 | 刘世琦持股23.47%、李菲持股8.9%、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37%,其他股东合计持有61.13%。 |
|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否 |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五、《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除新增有限合伙人以及调整合伙人出资、管理费用收取、投资决策方式之外,《合伙协议》的其余重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同意首次交割日起前三年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2%计付管理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 1.8%计付管理费。自本合伙企业设立且本基金备案通过之日起 30 日内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计提并支付第一年的管理费,第二年至三年的管理费分别按照2%的标准于每年第一季度支付;第四年至六年的管理费分别按照 1.8%的标准于每年第一季度支付;第六年以后,则不计收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对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豁免收取管理费。
就本合伙企业自 2026 年 5 月 1日以后所发生的新的实缴出资(包括但不限于新合伙人入伙、现有合伙人追加出资、现有合伙人实缴其尚未缴纳的出资份额等任何导致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增加的情形),应按以下方式计付管理费:
1.一次性计提首次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应在新增实缴出资到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各期间所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首次交割日起至该笔出资实际到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间应计的管理费金额,并一次性收取该追溯期间的全部管理费。
2.后续管理费的收取:自该笔新增实缴出资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其后续的管理费计提与支付,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所确定的期间、费率及支付节点进行支付。
(二)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310,000,000 元整(¥伍拾叁亿壹仟万元整),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具体以实际认缴的情况为准。
(三)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退出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人组成,全部由管理人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基金投资、退出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决议应取得全部委员通过。
有限合伙人可委派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建议。观察员不享有表决权,但享有参会以及知情权,包括同步接收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等。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扩募及新增合伙人,将引入新的战略资源,有利于推动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扩募完成后,藏格矿业发展对西藏藏青基金穿透后持有份额将由54.09%下降至 37.79%,对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穿透后持有股权比例将由21.09%下降至 14.74%。此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西藏藏青基金后续的募集资金到位、基金备案等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西藏藏青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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