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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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6
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74号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银河微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银河微电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银河微电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银河微电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银河微电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66号文“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0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49,72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604,175.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116,824.53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将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44,972,1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4,748,900.00元汇入公司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贵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1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22]1180号文“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603,773.58元(不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493,396,226.42元,其中,律师、审计及验资、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1,994,339.6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401,886.79元,已于2022年7月8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0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1年1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 10611701040021408 | 已注销 | 2021-1-19 | 55,142,3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 10611701040021424 | 正常 | 2021-1-19 | 62,699,300.00 | 145,298.93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51450700000919 | 已注销 | 2021-1-19 | 266,907,300.0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2201676579 | 已注销 | 2021-1-19 | 20,000,000.00 | |
| 合计 | 404,748,900.00 | 145,298.93 |
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系公司 IPO 首发募集资金,截止募集资金报告日,首发募集资金入账已满 5 年,募集资金项目已结项且剩余资金已永久补流,募集资金账户待注销。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2022年6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2201993144 | 正常 | 2022/7/8 | 143,396,226.42 | 26,056,251.12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8110501012901994370 | 正常 | 2022/7/8 | 100,000,000.00 | 4.62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51899500001173 | 正常 | 2022/7/8 | 250,000,000.00 | 34,485,242.86 |
| 合计 | 493,396,226.42 | 60,541,498.6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63.98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8.91%。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发行费用的影响。 注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已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63.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部分设备投资款尚需以募集资金支付。 注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3,823.22 | |||||||
| 募集资金净额: | 49,140.19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2022年: | 438.5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2023年: | 9,352.42 | |||||||
| 2024年: | 9,197.14 | |||||||||
| 2025年: | 19,259.89 | |||||||||
| 2026年1-5月: | 5,575.23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注1]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 1 | 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 | 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34,683.03 | 40,000.00 | 40,000.00 | 34,683.03 | -5,316.97 | 2026年4月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9,140.19 | 9,140.19 | 10,000.00 | 9,140.19 | 9,140.19 | - | 不适用 |
| 合计 | 50,000.00 | 49,140.19 | 43,823.22 | 50,000.00 | 49,140.19 | 43,823.22 | -5,316.97 | |||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注3:“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本项目能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
注2: 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于 2026 年 4 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项目投产时间未满一年,公司积极推进了产品的送样认证工作,
注1:“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达产期为5年,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为40,598.80万元,年均净利润约6,002.04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1-5月 | ||||
| 1 | 车规级半导体器件产业化项目 | 90.70% | 注1 | 2,413.34 | 4,111.26 | 2,476.69 | 9,001.29 | 注2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未承诺[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低财务风险。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证书编号:No. of Certificate
310000062306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Issuance 二〇〇九 四 九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浙注协[2021]50号)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证书编号:310000063659 No. of Certificate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发证日期:2023年3月3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1994年2月24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证书编号:310000063658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2023年3月3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发证机关: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租、出借、转让。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说明
批准执业日期:2000年6月13日(转制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批准执业文号:沪财会[2000]26号(转制批文沪财会[2010]82号)
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6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主任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2026 年 07 月 03 日
登记机关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成立日期 2011年01月24日
扫描经营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出资额 人民币15550.0000万元整
营业执照
(副本)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名称类型
证照编号:01000000202607030002
91310101568093764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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