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同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碳酸锂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城先生、吴标先生、马晨山先生、熊为民先生、邓自平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碳酸锂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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