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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涉及激励对象3人,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17,220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10月15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0,804,228股减少至900,702,228股。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3 年 7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7 月 9 日至 2023 年 7 月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7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 13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83 万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133 名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1,136 万股。

(五)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4,544,000 股的解除限售事宜。

(六)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七)2025 年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3,138,000 股的解除限售事宜。

(八)2026年8月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批次限制性股票合计3,036,000 股的解除限售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四)激励对象主动提出离职、合同到期不续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因此,公司取消前述 3 名激励对象资格并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00,804,228 股的 0.01%,约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1,360,000 股的 0.90%。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依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董事会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11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317,22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02,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900,804,228股的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00,702,228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苏公W[2026]B083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10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0,804,228股减少至900,702,22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4,898,36519.42-102,000174,796,36519.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25,905,86380.58725,905,86380.59
三、股份总数900,804,228100-102,000900,702,228100

注:1、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上表,具体变化情况以中国结算公司的数据为准;

2、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未导致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被动触及或者达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第四条规定情形。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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