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 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24.48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 0%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 $\mathrm { P = ~ ( P 0 ~ \mathrm { ~ - ~ } V ~ * ~ Q / Q 0 ~ ) ~ / ~ ( ~ } \mathrm { { 1 + n } )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mathsf { Q }$ 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规模以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000 股,不超过1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 93% -0.23 92% ,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300.00 万-360.00 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金额达到下限,回购方案可自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完成首次回购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7. 59% 。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1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占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17.59% ,最高成交价为23.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2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95,645.0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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