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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3号)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36,651,93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9,999,977.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0,727.8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769,250.11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后的1,402,676,438.04元已于2022年6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6月1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2-0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3,000.0093,000.00
2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29,988.0029,988.00
3补充流动资金18,012.0016,988.93
合计141,000.00139,976.93

注:因发行预案中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扣除发行费用,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8,012.00万元调整为16,988.93万元。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643.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人民币50,431.6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036号)。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按月统计公司(含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每月结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司严格按照议案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使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为匹配酶制剂生产线现有的工艺设备技术,考虑到未来酶制剂产品市场需求可能出现快速增加和日后其余生物制品的发展,由原来规划的新建年产3,500吨酶制剂和搬迁年产1,500吨酶制剂制造项目变更为全部新建实施年产5,000吨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同时投资预算由33,988万元变更为40,170万元,投资增加6,18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本次仅对实施方案进行变更,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115号”公告。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117号”公告。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3年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涉及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35”公告。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达产,其中酵母车间、抽提物车间及中试车间分别于2022年9月、2022年12月及202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已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10月1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酵母绿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93,000.0093,000.00
2年产5,000吨新型酶制剂绿色制造项目29,988.0029,988.18
3补充流动资金16,988.9316,988.93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936.95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项目的部分。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39,977.1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6.95万元。公司拟将上述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主要来源于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936.9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同时,在相关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拟注销专户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95508800264888003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营业部7179000060109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伍家支行42250133150100001175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要作出的安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及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6.3.22条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等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为936.95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0.67%,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符合上述豁免条件。因此,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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