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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详细内容见 2026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83)。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A股 1,410,747,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3%,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中国长安汽车提议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中国长安汽车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3: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10 月 19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关于调整内部借款的议案√
2.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2026 年 10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第 2 项提案为增补董事的议案,因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5:30 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仁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70261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股东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关于调整内部借款的议案√
2.00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日期:202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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