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月 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且经2026年1月27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规模以回购金额为准,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000元,不超过20,0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500,000股-1,000,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1%-0.82%,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五)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已于2025年2月14日取得该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1、贷款额度:1800万元人民币
2、贷款期限:3年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本公司股票回购
4、贷款年利率:1.8%(最终执行价格以放款时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六)回购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开始,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99.95%,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6 年10月 1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16,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191.61%,最高成交价为 13.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4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0,101.97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99.95%。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 公告名称 | 公告编号 | 公告日期 |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6-002 | 2026.1.12 | 是 |
| 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公告 | 2026-007 | 2026.1.12 | 是 |
|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 2026-008 | 2026.1.12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6-010 | 2026.1.14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6-011 | 2026.1.23 | 是 |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6-015 | 2026.1.29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19 | 2026.2.4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24 | 2026.3.3 | 是 |
| 首次回购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26 | 2026.4.1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58 | 2026.5.7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74 | 2026.6.1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81 | 2026.7.1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86 | 2026.8.4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94 | 2026.9.2 | 是 |
|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95 | 2026.9.8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6-096 | 2026.10.8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王昊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前持股比例(%)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减持后持股比例(%) | 实际卖出时间 | 前述期间,公司是否进行股份回购操作 | 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王昊 | 5.0396% | 1,200,000 | 0.9848% | 4.0548% | 2026年7月9日-2026年8月7日 | 否 | 是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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